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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春市某大学的一名研究生,今年刚入学。按学校规定,入学前就应该将两年的学费交齐,但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可以等贷款下来再交。我准备申请贷款,所以还没交。现在我想退学,校方要求我将第一年的学费交上,才给办理退学。入学后,跟校方关于学费签了一张协议,协议规定,学生须将学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交给学校,如果学生中途退学,学费不退。哪一方违约,就要承担后果。那一年的学费真的很多,我交不起,不知道可不可以跟校方协商少交些。

其它综合
2009-11-21 17:11: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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