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1月12日与某人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产权过户了,过户后我把房款全部划入对方帐户里。在2009年11月20日房产交易中心打电话给我,说对方妻子对于此房提出异议,暂停了此交易,我现在是产权证也没拿到,钱已经付出去了,现在上家电话不接,要不关机,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上家是不是有诈骗的行为?上家产证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是现金交易,所以整个合同签署,产权过户过程中只需老公一个人即可。跪求律师先生指点。急!!!
-
从你说的情况看,买卖合同生效。如果办理了产权过户,你现在可以直接搬进新房。如果对方不搬出,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尽早聘请律师办理。律师可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和法权益。
-
产权证上只有老公一人名字,产权过户过程中只需要老公一个人即可。可能是对方不想卖房子了,才想用其妻子的名义阻止交易。你可以起诉其继续履行合同,过户给你。具体还是找律师面谈吧。
-
你应该及时提起诉讼,要求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
这个你完全可以得到该房子,建议委托律师帮你交涉
-
对方是有预谋的行为,有诈骗嫌疑,你应立即向公安局举报,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处理。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