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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8年12月19日结的婚,2009年6月22日我回家准备生小孩子,在09掉6月24号拿的结婚证。我老公7月份回来上班,他在7/11号左右就把他一个手下的一个女孩子带到我那租房里生活了三个多月,直到我9月15号下来。但是他们的关系一直存在,而我老公和她约定好,等和我这二年一起把他家里的债还清了,就和我离婚,和她结婚。我老公对她是动了真感情,是我老公纠缠着不放她,而她说只要我老公不放弃,她是绝不会放弃。我生完小孩子现在才四个月,我小孩子现在在老家吃奶粉,我在广东打工上班,面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先申请离婚,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另外,目前小孩子我个人不想要,我想给他们,但是他也不会要,我该怎么办才好?

婚姻家庭
2009-11-21 13: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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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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