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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姓的房屋是由一堵中墙和一道中门隔开的前层与后层相对独立的两个单元,前层为我兄妹四家居住,中间有堂屋和走道;后层为另姓姐弟三家居住,中间也有堂屋和走道。我认为我家的堂屋和走道属我兄妹共用;另姓的堂屋和走道属他姐妹共用;我两姓房屋的关系属相邻关系,我屋中间的堂屋和走道属我兄妹所有,但应提供另姓姐妹通行方便。在民间叫‘借道走’。但我地土管所把二者相混淆,笼统当做共用,主张我兄妹前层堂屋和走道要与另姓姐弟分摊。这就应了民间的老话叫‘借路成股’!请求尊敬的律师先生指点迷津,谢谢您!

房产纠纷
2009-11-22 0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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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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