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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做生意的,在2003年到2005年,我们给一个单位供应货物。可是到2005年底,他们有20多万不给了。我们就和他要。他们就是不给,后来他们提出,在我们的帐上减8万块钱就全给我们,不过要我们签一个说是报账报错的会议纪要。当时我们急于拿钱就签了。可是后来他们只给我们4万,还有11万没给。到2008年,我们就向法院起诉了。在开庭的时候他们也没有来,只是提交了一份当时我们签的证明。法院就已事实不明,延期宣判。到2009年1月。他们单位又以这个签字报案说我们的业务员诈骗他们的钱。他们那里也进行了立案。导致法院不能判。这样的情况法院要怎么办,这样的刑事案件要在多久给结果,如果永远不给结果怎么办?我的钱怎么才能拿到?

民事相关
2009-11-21 09: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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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