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9月22号早上六点三十分接到工厂的电话,要我去上白班【其实我按班次应该下午四点上班,21号夜晚由工厂回得家。】接到电话后当时回复说可以,就在六点三十五分左右离家。大约在8点十分左右在泊头西环出现了车祸,事后工厂先后拿了4000元医疗费。由于事故重大,胳膊骨折,所花医疗费2万元,近日我听说上班途中算工伤,并向工厂索要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等,厂里的答复是工厂没责任,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9-11-20 19:19: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