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吉林松原的清洁工人,在清晨工作的过程中被一辆公交车撞飞,造成脾被摘除,住院一个半月,累计医药费等将近10万元.现已经出院,已经没有工作能力。但是赔偿事宜尚未达成,公交车是全险,但是有大约8000元的医药费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而车主觉得买了保险就不应该自己再掏腰包了,车主让我们起诉保险公司,说如果这样,保险公司就能给报销了。我真的不清楚这到底应该是谁的责任。我觉得这跟我没什么关系,这是你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事,和我这个受害人无关,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获得怎样的赔偿,再我住院期间,我的丈夫放下了工作照顾我,是不是在赔偿事宜里,应该有我丈夫的误工费,我住院了,我也应该有误工费。还有一些损失费什么的,我不想讹人什么的,我觉得捡回一条命就已经很好了,我家也不富裕,我只想把我住院期间的消费报销什么的,我是受害人,我不能遭着罪还得自己掏腰包。希望律师们给我点建议

损害赔偿
2009-11-20 19:52: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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