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吉林省松源市的一个普通市民在我家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我想在这里咨询一下我要怎么做: 今年11月20下午13时物业公司的一名水表安装工人来到我家,当时家中只有我的妈妈一人在家,这人见家中无人就起歹心假说找电源在厨房找到菜刀实施抢劫将家中的钱物抢走后又将老太太砍伤,伤口在头部颅骨裂开颅里进气神知不清,现以报案并发全国通缉令.但现在家中经济不景气没钱医治去找物业公司,才得知这个工程是他们与工程队合作.这个人是工程队所顾.但又不是本人,当时这人有病了让他的儿子带他上了几天班,就是这几天出的这事. 我在这里想问问我当找谁要我应得的礼陪,这个礼陪的数目应是多少?我要是起诉应起诉物业还是是工程队.

刑事行政
2004-12-06 04:57: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