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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泰州海陵公安分局巡防大队的一名保安,工作时间因公驾驶警车,行驶至一三叉路口时,因前方车辆调头,没有注意路边行驶过来的一辆电动车,与之相撞,交警认定我全责,保险公司已经将一万元交强险的钱垫付,但是单位上仍要我将非医保以外的钱担负,请问我应当付这比钱么?

交通事故
2009-11-19 21: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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