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一年半,现在身怀有孕,有7个月了,他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离婚,我不同意离,并且我要生下小孩,他说他不要小孩。请问他如何陪偿?陪偿有哪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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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在怀孕期间男方无权提起离婚之诉,但如果感情确系破裂,而你也不愿意维系不愉快的婚姻的话,可以起诉离婚,财产平分,小孩未来的抚养费也要由他承担相应份额,从法律上讲,是没有赔偿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继续询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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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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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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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规定,他对小孩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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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怀孕期间,是不得判离婚的,法院。赔偿也就谈不上。因为根本就不准离婚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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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怀孕期间是不能判决离婚的,不能离婚,那么就谈不上赔偿了.
如有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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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小孩出生,男方则应当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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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不会受理,也不会判离婚。因为不准离婚,赔偿也就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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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无权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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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孕产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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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