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的一个同事借了我三千多的化妆品,价值人民币两千多一些,借货时她打了借条。
说或者还我货或者按货进价还我钱(借条上没写这个)。
现在她还欠我两千多的货,价值一千四百多一点,结果她说因为我催的太紧,太不给她面子了,她现在就是有货也不还我了。
其实钱不多,要的回来要不回来如今我也不在意了,但是她这种不还钱的理由实在让人气愤,难道借钱的真的是大爷了,还不能人催了?
我原本想把这件事告诉她的家人和朋友,让朋友们警觉她,但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可以?而且想她刚刚二十几岁如果因为这事情把名声搞臭了对她以后不好,所以咨询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