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原是ZY县BH乡***公司项目经理。名叫FZC。97年10月份经过议标21万元承包了本乡中学大门楼工程合同签订后,时任乡教委主任ZLR坚决要我转让给他妻弟。(他妻弟叫FCL没文化没技术更不是项目经理不能让,后工程一团糟)最后还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开始工程款经过我。97年11月份30日前我付给FCL十万元。之后ZLR叫妻弟背着我在中学直接借款,工程结算时中学撇开了我。并且会计将我付给他妻弟的十万元没有全部在FCL工程款中扣除。发现只扣了6万。(中学会计为他掩护,查不到账)其余4万在我前期工程款中扣除了。我现在要求中学按合同履行,工程款由我跟中学结算,再由我和转包人结算。我为此已奔走了八九年都无果,您们能不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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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与他妻弟的转让合同无效;
第二,你与学校的工程合同纠纷从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如果你不起诉,你将失去胜诉权;
第三,工程已经完工结算完毕,纠纷已经发生八九年,一般来讲,你已经失去胜诉权。但是,如果你有应得之款项,仍有可能讨回。
第四,你已经不可能让学校行为逆转,你不可能再要求中学按合同履行,工程款由你跟中学结算,再由你和转包人结算。你现在只能主张你的财产权利,而且,如果不经过合法化程序,你可能已经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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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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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学校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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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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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屡行合同,二向检查机关举报他们这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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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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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处理,详细情况可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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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 既然你转让给FCL 你还管他干啥啊 你搞几个算了 你搅合啥啊 现在你俩都领款 搞待一团糙 你好好静下心来 考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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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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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合同约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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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起诉说明全部情况,也能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实际上,校方也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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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