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女性,今年33岁,儿子今年快6岁。婚龄7年,在去年10月时发现丈夫有外遇,我积极找到当事人谈话,可是效果不佳,他们仍然苟且偷安。在这期间我还发现丈夫在外一直跟不同的女人有性关系,我一再忍耐,希望能够维持家庭,可是他变本加厉,公然在今年2月份动手殴打我,让我在身体和精神方面受到强烈刺激,并严重的伤害孩子精神,我目前身体状态已经好转,儿子由我父母照顾。目前我们已经分居,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因为儿子从小都由我带大,我跟小孩的感情非常深,考虑我们准备离婚的因素,我想把孩子改为跟我姓(孩子自己提出的)。我了解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请问如果现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办理改姓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孩子父亲
-
改姓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的业务范畴,因孩子尚未成年,应征得孩子父母同意应为必要条件。具体应详尽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咨询即可。
-
改姓是否需要孩子父亲同意,另外如果孩子父亲已经转移财产,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为孩子获得扶养费?
-
请问是否需要孩子父亲同意?如果他不同意,是不是无法改姓?
-
改姓名需要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
-
改姓与离婚没有必然联系。到公安机关咨询详情。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