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家酒店总台从事收银工作,老板寄放了5箱贵州茅台在总台,上个月(11月份)说省里有领导来就叫我们拿出两瓶来招待,我把酒拿出来放在地板上,不知什么原因酒倒下来打烂了,但当时我的手是已经离开了那瓶酒。当时老板也念在是老乡的份上说叫我好好上班打烂酒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可现在我家里有事须辞职回 家,22号当我要拿上个月的工资时,财务跟我说没有工资拿了,说老板交代我的工资就抵那瓶酒的赔偿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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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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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资应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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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规章制度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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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