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签订合同,他投资10万,我开矿,后来开矿赔钱了,这些他都知道,再后来,由于我们开矿属于无证开采,在查矿很紧的时候,我不干回家了,我当时和我的投资人说了,说,我过段时间和他联系,结果他就在我不联系他一个月之内,就告了我,法院传票下来了,我该如何面对,事发地不是我们老家,但是他在我老家告我,告我的名义是不履行合同,让我推给他10万块钱投资款;但是开工生产他都知道,赔钱他也知道,期间他的一个表叔一直在我旁边监督,我是否应该请律师和我一起出庭?谢谢大家。细节:他在深圳,我是山东济南人,我们的投资合同签订地,事发地都在河北某县城,我肯定找不来证人,我只有当时的一部分的开工收据,我该怎样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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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确定他和你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如果约定无论任何他都要收回投资款,可视为借贷关系,否则你们之间类似于合伙关系;
2、既然是合伙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共享利益的同时须共担风险;
3、关于法院管辖,依法应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本案在深圳起诉存在很大问题;
4、鉴于案情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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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准备的证据需要投资协议、十万元的合理开支票据、以及停开矿的证明等相关证据,来证明你使用的投资款是依据协议支出并且合理亏损。对于这样的案件,还是比较复杂,建议你委托律师帮助你收集证据并出庭应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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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聘请律师处理,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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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