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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11月5和人发生口角,当晚发生争吵,过后就各自回家睡觉,11月6日1点对方带3人手拿刀具打了我妈(没什么大伤)我爸当时跑了。也没受伤,当时我的三叔报警了。警察说都没什么受伤就说算了。但由于心里气愤。早上8时我爸一人去找当事人再次发生口角。扭打中使对方脾破裂(现已经切除)。现我爸拘留了。对方要我家赔偿20万。我想问的是脾破裂(现已经切除)。具体在定什么级的残对应是赔偿多少钱。还有我可以告对方吗?(他晚上叫人带刀来我家)

民事相关
2009-11-18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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