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60岁,因骑电动车与小车相撞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已有3个月20天了,还未出院,责任认定书为对方全责。我父亲有退休工资但还在外打工,打工月薪有1500元,护理人员是家人都有固定工作的,月薪有2000元。若出院后评残能评到十级的话,请问我提多少赔偿合适?
-
1.交通事故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现交警认定对方全责,需由对方承担全部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营养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2.如果被鉴定为十级,需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父亲6个月的工资,1500X6=9000元;
3.护理费按2000X4=8000元,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为准;
4.如果与对方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需帮助可联系。
-
伤残级别以鉴定为准,你可以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计算出赔偿金。
-
需要有护理方面的证据
-
交通事故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相关费用应当有证据证明,残疾赔偿金分城市、农村不同标准(各省有标准),
十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60岁以后增加一岁减一年)乘以百分之十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