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年,有一个二岁9个月的女儿,我在外资企业做会计,男方在供电局做司机(正式职工),在这三年因性格不合,我曾要求过离婚,也互相给过对方时间,但真的没办法再生活下去,加上男方有隐瞒一半以上收入,从我怀孕时的检查费,生孩子的费用及两岁前孩子的所有费用加一年8千的保险费由我一人承担(有时还要回娘家借钱),男方只承担每月交给当家的父母家用费800-1000.一直我以为他真的没钱所以也不过问他的收入,共的存折都是由他来掌管,后因我们的感情越来越不好,才开对他收入有疑问,拿他工资簿一打,才发现他一年隐瞒2万-3万.所以夫妻更失去信任. 请问:我已口头提出离婚,并和女儿搬回了娘家,但男方不同意,并想要回女儿. 女儿的生活:女儿出生到现在没有离开过我,一直都是自己带,不过我白天上班时就由男方58岁的母亲带,但在女儿一岁多男方母亲就去了男方的弟弟家带孩子,现是让男方的65岁父亲接送孙女上学.在女儿出生到现在曾有七八个月是55岁外婆带的. 我想问这种情况法院能判离婚?女儿的抚养权我争取的机会有多大?先谢谢你,为我解答的律师,因我很急,加上我害怕我丈夫脾气比较大,怕最大影响是女儿.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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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要是看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如果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话,过六个月在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女儿这个年龄大多数是判给母亲的。至于财产这一块,最好委托律师协助调查财产,以防对方隐匿或转移,我们律师团队有着丰富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经验,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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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已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共同财产可以均分或倾向性多分,如对方难沟通,可请律师帮助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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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帮助起诉离婚和同时争夺孩子抚养权 ,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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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