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有4 岁儿子一 个 没有结婚登记.现在女方和另一男结婚登记构成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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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是什么时间在一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如果是在1994年2月日前,女方构成重婚罪,如在此后,则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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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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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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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事实婚姻的认定和承认是有明确的时间界定的,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的形成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之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能依法认定为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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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1994年2月1前的事实婚姻,不属于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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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不算重婚了,因为你们没有登记,在法律上讲你们不是真正的是结婚,是非法同居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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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重婚,因为您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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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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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婚,但她对你们的孩子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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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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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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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