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单位近期出纳丢失了5000元钱,警方80%认定为内部作案,单位的每个人都成了怀疑对象。因为那天下午我去过她办公室(因为我是副主任,业务上经常要过去),所以变成重点对象,昨天我们主任和一个同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出纳跟他们说警方基本上锁定就是我盗窃的,意思就让我坦白。第二天警方通知我去了派出所,我问了警方,警方说现在根本没有结论,找我也是正常询问,我这才知道她是诈我!!我想请问,在警方没有认定我的前提下,出纳向第三方宣扬我已经锁定就是我,对我造成了很大影响,我现在还年轻,还想有发展,她是否构成了侵犯公民名誉权?我是否可以提地诉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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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过给您日常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您可以所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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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她是否构成侵犯公民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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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她是否构成侵犯公民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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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