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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一位兄弟在农村的一个水库边钓鱼,不小心甩杆时碰到身后10千伏高压线,当场触电身亡.该高压线只有在距离出事地点200余米的变压器上挂了一块"高压危险,禁止攀爬"的字样,事发后补挂了一块"高压线下,禁止钓鱼"的字样,其它就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了.在就这样的情况下,上饶县安监局等部门出具了一个与事实不相符的所谓安监报告,报告中说四周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事实上只有变压器的地方有个牌子,其字任何地方都没有警示标志),更不可思义的是,上饶县法院竟然以安监报告作为法律依据来判案,我方提供法律依据竟然不去采纳,最终得出错误判决,供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死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请问各位法律界人士,我们该怎么办?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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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16:44: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