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阿姨(同居二十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户口上是配偶)写了份协议(未公证),他过逝后他们所住房产(我爸爸单位卖给我爸爸的,钱也全是我爸爸出的,名字是我爸爸的.阿姨自己也在她单位买了套房子,户主是阿姨的名字,她儿子和媳妇住着阿姨的房子.))归我们(子女),但是要让阿姨住到她去世.请问:我爸爸去世后我们拿这协议及房产证等怎么办理过户?阿姨不协助办理怎么处理?我们子女希望能尽快办理免得以后麻烦,但是同意阿姨住到她去世.
问题补充:
我爸爸和阿姨的协议书写明了房产归子女的名字,双方都签字了.就等于阿姨放弃了继承权,仅有居住权是不是??我们认为子女是两个房产继承人.对不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