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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与丈夫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落的是他的名字,在银行办理按揭和房管所我都签过字,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债权债务
2011-07-18 14:54: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后,就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只要你们结婚登记在先,这套房子就属于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 只要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是在婚后,无论房证上是夫妻谁的名字,都视为共同财产.
  • 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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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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