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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4日,我在上海*健身有限公司入会,并已经缴纳会员费1600元,会员期限为一年。老板曾于11月1日13:57:31时,电话通知我:11月1日至11月15日要装修店面须停课,装修好后将通知我,所以在此期间我没有去上课(老板刚接手这家店不到一个月)。到11月16日,仍没有接到老板的电话,故打店面电话询问,岂料,该店面已于10月30日正式转手给其他人。 2009年11月16日下班后,我去查看究竟,新的老板说,门店已再次转手,前任老板把我的入会资料也一并带走了,她们并没有我的资料。新老板要求,再付1000元可为我办一年会员。我无法接受,而且觉得非常没保障,要求退会。可新老板说,要退会,需找前任老板,他们不负责此事。于是我打电话给前任老板,但是对方不接电话,原店也已经注销。 现在我手中有会员卡、收据以及会员申请表。但是,表上前任老板用的不是自己注册的公司名给我盖的章,前任说因为自己注册接手这个店不到1个月的时间。( 据现接手的老板说这家店注册的是:**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寥召书 )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钱能追回来吗?

其它综合
2009-11-18 15: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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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