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一个朋友,他在一家装饰公司做兼职业务员,在网上的发布了一条装饰信息并由该信息接到一单工程,由于对方给价太低,公司没法接,这朋友这把这单工程介绍给一个私人包工头,由天价太低,该包工头勉强和客户签下制作协议,在收到部份预付款并开工制作后,该包工头迫于压力拿了近4万元工程款失踪了(总合同额是20万,已收客户11万左右,工程开支用了7万左右)。事后客户介入工程制作,我这朋友带一帮工人帮客户尽力完成了工程制作,并曾带客户去派出所报案(由于是晚上去报的未报成,当地派出所要我们去区经济大队报案),后来由于工程进度太赶,直到完成工程后才报案。
请问我这位朋友该承担什么责任?
附:后来客户报案后,以我这朋友涉嫌合同诈骗将之刑拘,由于一直找不到那个失踪的包工头,所以律师就为我这个朋友办理了取保候审,如今一年过去了,我这朋友也没有去公安局报到,请问该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