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1998年认识,不久一起干买卖(无照的那种),我们是2004年十月结婚,2007年生下一个女儿,婚前贷款购卖了一套110平米的房子现在居住着(贷款至今没有还清),婚后买了一辆汽车,一套无贷款的房子,一套有贷款的房子(我的公公婆婆掏了点钱),我知道他有外遇了,我抓现行了,但是因为一时着急忘记留下证据(我在他那个女人的家里闹的时候邻居看见了,也看见我老公从那个女人的屋子里出来,不知道可不可以成为证据),孩子我会带着,我不想和我先生以后再有瓜葛,我想让他一次性付给孩子生活费,因为我们一直在一起干买卖,所以我的生活来源还有裙带关系都在这个买卖当中,离婚了,我要重新开始,不知道怎么走法院程序?还有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家庭
2009-11-17 16:28: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