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上班,是临时工。最近公司要和别的公司兼并,要进行大裁员。其中裁掉的正式工也有临时工,正式工得到的一定的经济赔偿,临时工什么也没有。请问,正式工和临时工都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定的年限,正式工得到赔偿,临时工什么也没有,这合法吗?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劳动权益一样吗,一样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再问,临时工和正式工有什么不一样,单位给正式工交三金,临时工什么也没交,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吗??期盼你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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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一律是合同工,作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本着同工同酬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包括经济补偿和交纳保险.你可以提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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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用人单位给正式工交纳三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只给临时工每年交纳40元保险金。请问,用人单位给正式工和临时工交纳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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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同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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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口头协议将一个小的装修工程包工包料给一装修工,但做工中该工人受伤了,而其原因由于他自身造成,我朋友是否还应赔偿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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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不合法。刘律师已解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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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