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因住房拆迁,急于购买住房,今年10月份在湖南常德市一小区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当初因买房心切,到处找房,找到这个小区是因为小区环境相对较好,也安静,当天看房时说是11月份可以交房,房屋承建商说因房产公司欠他的工钱,所以这栋后面建的楼由承建商收款,开房地产公司的发票,并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交款当天,钱给了承建商,开了房地产公司的发票,要求签合同时,房地产公司说盖章的人不在,要改天再签,可后面再找房产公司签合同,房产公司老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钱交了,除了有一张房产公司的发票外,什么都没有,我心觉得有点不对劲,请专家给我支支招,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