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时,因公司面试时开出的“本科生可享受每月800元的学籍补贴”条件,选择了该公司,经试用期后,签合同时才知道“至少要签5年合同,才能得到补贴”,07年10月签了一份5年的合同。合同中并没有提到补贴的事,并且从头到位我都没见过有任何关于学籍补贴赔偿的文件,同时一直到签完合同公司也没提到“如果不满合同期自动离职的人,要赔偿公司个人所享受的总学籍补贴的70%!”2009年1月,公司取消了每月800的学籍补贴,还对一般职员(非领导)进行了调薪(整体下调)。09年3月份公司又裁了近一半的员工!今年8月因工作缘故,导致整个脸部皮肤受损,当时在当地医院治疗,但不见好转还一直在逐步恶化,一直拖到10月份公司批准我的探亲假后,回到昆明皮肤专科医院治疗,但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期,仅初步治疗费就近一千元,根据脸部皮肤组织化验结果,医生叮嘱一定要尽量避免晒到太阳!公司还说这个不算工伤!现在我考虑到对环境的不适应及此次脸部受伤一事,今年11月提交了辞职申请,但公司要求我赔偿总的学籍补贴的70%!
现请问:我该怎么处理辞职要赔偿一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