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物业公司保安部门上班,下班后代班班长无理取闹要我把放在床下的鞋子摆正,我没有理他,他就把我的鞋子用脚踢到一边,我跑去质问他什么意思并只是用手推了他一把,他就将我打伤。我已向公安派出所报警,但是警察却说这是公司内部事情,让我先去医院检查,等待伤情,如果伤得不重就让公司内部领导协调处理,如果伤情严重点再追究他的责任。
经医院检查后我右胸部软组织挫伤,嘴唇有破裂,够成轻微伤。请问法律人士,如果公司领导调节使我感到不满意,我是否有权利继续要求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行政责任(要求拘留他)和民事责任(要求赔偿),目前我看病已花去300多圆... 请法律人士之招,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如果派出所不管,我应该怎么办..在此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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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申诉,也提起民事诉讼。呙斌律师1588118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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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伤情构不上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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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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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不能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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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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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