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1年进入中科院下属研究所工厂工作,1996年科学院改革,工厂解散,单位安排我待岗,只发待岗工资,上了医疗保险,别的待遇一概没有。我现在要求工作,补上住房公积金合理吗?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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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应该缴纳。如单位确有困难,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投诉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注:劳动仲裁目前一般不受理住房公积金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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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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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应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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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职工,与单位还保留劳动关系,应享有相应的待遇;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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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