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工作1年零42天,未与劳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说放假,一放就是半年,我认为他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要求赔偿,不知根据那条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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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放假,你与单位也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按月支付基本的生活费,如果即不支付生活费,也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说明在事实上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你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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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4条、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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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月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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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不给安排工作岗位的话,可以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经济补偿。你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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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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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就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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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属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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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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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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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