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浙江省杭州市*大酒店拖欠民工工资5年无力偿还,后于2004年该酒店由杭州市政府收购改建成市老年中心。*酒店的债权债务自然由市政府负责清还。针对此事,市长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财政拨款5000万,由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出面清理*酒店的债权债务。本来这是一项很好的民生工程,即解决了*酒店的欠款,使民工们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又安排了老年同志的活动场所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生活。可商业资产经营公司拿到这笔专项资金后,并非按政府的本意来合理分配这笔款项,除了支付银行贷款及个人投资款(因*酒店系南星桥粮库和股东郭某合资创办,怀疑是关系户),共计2240万,其余款项却一分不付,并把余款任意挪用它处。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被迫向有关部门上访,希望得到政府的监督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