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公司有勞動爭議,現仲裁將我的申請裁決為兩份,一份關於工資的為終局裁決,另一份關於賠償的為非終局裁決。我對兩份裁決均不滿意,已向法院申請一審。對方對非終裁決也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但對終局裁決向中級法院提起告訴,我不懂是為什么?如果這樣那我在一審時關於終局裁決的提起的訴訟將如何處理?是否無效,還是要等中院裁決後才可以再次開庭?因為終局裁決是對方提起的訴訟,到時裁決的結果再發回一審?這不亂套了嗎?我很困惑,請幫忙。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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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裁裁决公司不服的话,可以向中院申请撤诉,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发回重审的,必须是事实认定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等理由。你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原裁决将失去最终效力。具体请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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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终局裁决到中级法院是申请撤销,与非终局裁决的起诉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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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终局裁决公司有权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都是有效的,没有什么乱的了.你可请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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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利,因你起诉,裁决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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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律程序处理,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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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