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7月21日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协议,因为是合租,我住进的去的最晚,签合同时我跟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说明了一些房屋内的问题,厨房上的门锁坏了,客厅的灯不亮等等,代表中介公司跟我签合同的业务员说,那些是早坏的,他们知道,跟我没关系。现在房子到期了,中介公司收房子时说那些东西都坏了,中介公司以合同上没写明那些东西是坏的为由,要我赔偿,我该怎么办,当时代表中介公司跟我签合同的那个业务员不干了,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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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是说不清楚了。如果中介手里还押着你的押金,建议你还是赔了算了,吃一堑长一智吧;中介手里要是没你的押金,那就不要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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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损耗可以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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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中介与你签订的,可以找中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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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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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必要你就起诉解决吧,或则让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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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让合租的人员给您证明,因为责任不在与您,所以最好没着到解决办法之前不要赔偿,房屋的损坏问题的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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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中介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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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当时合同没有写明是毁损的。因此你只能照价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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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