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兼职人员2名,其中有曾经签署保密协议的,另外1名漏签,2人串通离开公司到外面自立门户.此后,公司一些客户受到骚扰,对方以诽谤等方式侮辱我司,挑拨与客户的关系,诱使客户来我司退费,甚至无理投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我想了解,这类事件有否处理方式.法律上,对于商业资料(客户信息)有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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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保密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对方做法涉嫌不正当竞争,收集证据,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停止不正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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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原来的员工进行赔偿。那些员工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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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调查取证后起诉对方,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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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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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名同志属于侵犯商业秘密,构成侵权。你们可以起诉这两人以及所成立的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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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收集好证据后,发函,起诉,可以追究他们的赔偿责任及要求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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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