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统征,2004年我修建了婆婆的宅基地,支付了补尝金予婆婆,赡养方式是爸爸和伯父两家,这笔费用也是两家分割的。
现伯父也过世,堂哥们称伯母也六十多岁了想不再做赡养婆婆的义务了,在爸爸接受继续赡养婆婆的同时堂哥还提出条件说要看我表现才协助办理房产证。请问下律师办理房产证一事,堂哥不赡养婆婆了是不是就无权干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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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哥现在是无权干涉你的房产证办理的,你可以找你婆婆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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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网上有赡养法,你可以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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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有权主张其父亲继承其爷爷的份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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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堂哥没有权利干涉此事,且您于其已经协商一致,已经尽到协商中的义务,房产证的办理其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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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赡养与办理房产证没有关系。其次,你所占用的宅基地是与婆婆协商处理。现在你爸健在,他应当赡养。目前,你堂哥没有直接的赡养义务。更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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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