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0岁的女性朋友去美容院做美容 一个月后 眼部明显长了小米粒似的豆豆。
经营者声称与产品无关,后消费者的医院检查出来了是“敏疹”经营者声称这证明是不合理的她不予以赔偿。经协商后 经营者仍然不肯全额退产品 并说只给100多元或200元的医疗费用。 又经协商后,经营者说明,可以先出钱买药,但产品钱要等医好才谈。
鉴于经营的一直敷衍,〈第一次协商的时候经营者说的会按照协商上面的去做,但是后来又找借口,后来就一直拖着,已经多了半年了,当初消费者去找经营者协商时,经营者以消费者阻拦她做生意为由曾3次报了110。〉所以我没办法只有做一下法律咨询,来还我们一个公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