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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于9月30日提出辞职到10月31日辞工到期,公司已批准;二.于10月29日我想将一份机器使用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拿回家去看,出厂时被厂长拦下,第二天将我交到派出所,作了笔录后,派出所核实后也认为说明书也不是什么保密资料,几个小时后就放了,10月31日我去办离职手续,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经过多天的的调查及到我家搜查后无结果 ,说过几天给予办手续,但得接受了他们的处罚条件否则不给办手续(注:1.说明书为非保密资料,2.已拦下并未带出去,所以也未泄漏)。不得不接受了他们的处罚条件也写了检查和保证书(保证公司资料不从我流出),三.可他们只结给我部分工资,就要我先签解除合同协议书(书中指明工资已结清),此协议我未签,所以这部分工资也未结算,还有一万三千一百多元他们拒不认账,我感到万般无奈。四.进厂时公司答应的4300元/月的工资,分两部分,交给财务发2300元/月,余2000元/月由老板娘到年底合计亲自发放,而且也不开单给我们,现在出了点事离职,她就不认账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好呢?

其它综合
2009-11-15 12:36: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