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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我母亲今年去世,现在我父亲经人介绍打算再婚,现我父亲告诉我和后母达成一份协议并由我父亲起草协议,在他们领证前由我和我父亲还有继母签字,各执一份,协议内容大致如下:我父亲现有3套住房,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说把父亲名下房产归我一个人所有,不过户,父亲和继母结婚后选一套房子装修后为两人共同婚后居住,装修费和结婚费用8万元有我出,生活上正常费用由两人退休工资共同负担,两人如果生病由各自子女负担费用,如果我父亲先终老,那继母有居住权直至终老,如果继母不想住那房子,由我出2万元作为她住养老院的费用。我想问的是如果我父亲先走了,就这样的一份协议,没有去公证,那继母将来还有继承权吗?她的子女会不会来纠缠不清呢?谢谢,麻烦各位能回答的详细点,比如说我需要做点什么?还有就是这份协议以后还会不会有什么变数?

继承
2009-11-15 0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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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