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双方因协商不成继而男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最初开庭女方也同意离婚,因为发现自己对男方的感情也已经心凉,而且自己是个很自尊的女人,自己还年轻,那个男人不值得去留恋!因为女方决定离开去外地打工,所以对房屋的所有权就没再去争,而且结婚时购买房子女方家出了3万元,房子现在的价位约20万。女方只提出10万元的经济要求,而男方却是个很小度量的男人,不答应这个要求。法院已经开过两次庭也进行过调解,因为男方仍不答应条件,女方很苦恼,法院也快结案了。如果这时女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是否会予以支持?会怎么判?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