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号晚上在工作岗位上因某种矛盾原因,被同事打了,造成脸部挫伤,当时我已报案,打我的同事跑了,110民警把我带到派出所只做了笔录,完事就直接让我回家了,打我的同事一点事也没有。当时我不明白110民警为什么不找他,打了我就白打了,打架这种行为不算违法吗,至今我的脸部还痛还肿,到医院检查医生说挫伤,我想问一下这打架算刑事案吗。怎么处理这案子,那我的治疗费和药费怎么办,精神损失这么办,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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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不构成轻伤 就不会形成刑事案件 但是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要求民事赔偿 如果伤害不是很严重 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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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对方应该赔偿你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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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法医鉴定构不成轻伤,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而属于一般治安案件,可予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民事部分可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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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不成犯罪。
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必要的医疗费,情况严重的话,公安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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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