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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我帮朋友在租借公司,租了一辆车子。但是朋友在去南京开车的时候撞了。对方追尾(全责),但是车子必须先垫付现金修理。租借公司垫付了修车款,4万多。现在车主已经在南京那边开始起诉追尾的那位司机(还没开庭),现在租借公司要我来补签一个合同,让我签合同上的担保方。并要求我把我朋友的名字签上(代签)。租借公司准备在芜湖这边同时起诉我朋友。租借公司现在已经有了我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驾照复印件了。(我朋友他就是不签字,说车子不是他拿的。现在就是在故意害我)。我想问问如果我代签了有什么后果?租借公司这样两边都起诉是否可以?

交通事故
2009-11-14 19: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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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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