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有两个股东,今年2月份,由于两个股东有事,欲找一个懂行业的人来管理公司,于是找到一个自称有7年网络实际经验的人以技术入股40%的方式加入公司,并签订了入股协议,入股协议盖有公司公章,但只有法人代表的签字,没有另一个股东的签字,规定合伙人如果什么时候退出,该合同自动中止,之后我们完全把公司交给那个人打理。今年11月份,由于那个人经营不善,我们不得不回到公司重新进行管理。由于管理结构发生变化,我们要求那个人退出20%的技术股份,协议重新签订,那个人坚决不肯。请问:目前这个只有法人代表一个人签订的协议有效吗?这个人将来能占有公司固定资产吗?我们应该怎样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