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鲁山县赵村乡上汤村的一名公民,我2005年毕业于平顶山教育学院,现已参加工作,在我们当地的学校做一名教师,我们这个地方是个旅游开发区,我们这里的土地都被征收了,旅游公司每年都会给我们当地的居民一些粮食款,我现在的户口还是在我们这里,一直都没有迁出过,可我们这里的村民却不给我发这个粮食款,请问一下这个合适吗?我的电话是13569556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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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照户口发的话,你应当享受这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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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适,应当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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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应当给你们发放粮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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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