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通过公路到了路的西边的人行道(推的自行车),被从北向南的摩托车给撞倒,现已受伤,粉碎性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全部都是自家掏的钱,他们没有上一分钱,现在交警那边还没有判定责任,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假如打官司我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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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或本人垫付医药费,待责任认定书出来,再就赔偿事宜进行细算。要准备哪些材料最好面谈,每个人的情况不同的,也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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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打官司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劳动合同,工资表等,护理费及如伤残等费用的计算较为繁杂,建议还是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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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等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大小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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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