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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0曰,我大哥给一位朋友在银行借款35000.00元(借款35000元、利息23703.69元,合计58703.69元)做担保人,除了我大哥还有其它的两个担保人.之后借款人一直未还款,现在银行追款并到法院起诉了借款人及我大哥在内的所有担保人,发传票的时候我大哥刚好因急性胆结石在医院做手术,未及时到法庭,等病好了,法院的判决书也送到了家里,我大哥因是文盲不懂法,所以就没有当回事,直到法院把他拘留起来15天,并扣压了他的汽车开始拍卖,他才着急,最后一问法院说借款人没有钱,其它的两个担保人也没有款,只能找我大哥追款了,让我大哥去起诉其它的人要款,

债权债务
2008-12-25 15: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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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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