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与要加盟的公司是以传真的方式签约的,我们的传真件签章没有体现在一张纸上.目前我已经交了加盟费及保证金19000元,首批货款还没有交,我想退出,我的问题是如果要求全额退还加盟费及保证金1.合同一共7页,第一页当时没有传给我,因为说对方督导带着第一批货过来时会把红章的正式合同带来再签一下.我看不到封面的标题时什么,但是内容的第二章就是"特许经营内容,地点"后面也出现了"特许经营"的字眼.
2.特许经营的合同内容"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这一条是必须有的吗,因为我的合同中没有.而且对方也不太可能标注,这个我很担心,如果提供给我的货不是高档的呢,因为价格挺高的.
3.对方没有提供我加盟品牌的商标注册证,而是注册商标申请通知书,这个合法吗,我看到商标法说"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4.合同中说如果60日内我没有在授权的地点进店,就扣除保证金,但没有提到加盟费.可是也有一条说"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盟金.保证金及首批货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我的首批货款还没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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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你来我们所里面谈吧,在这里无法全部回答,可能会误解。
可以电话联系我,我通知你我所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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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合同及其他证据带齐,与本律师电话联系面谈。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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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带材料和本律师面谈,国家有个专门的文件是规范连锁加盟的,如果对方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那你们签订的就属于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那你可以要回你的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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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