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并育有一子,男方提出分手,女方要求付10万青春损失费,加孩子抚养费20万,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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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付10万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孩子抚养费要逐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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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又方解除同居关系,不存在赔偿青春损失费的问题。但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抚养费的支付由双协商确定,不能确定的法院会在工资的20%--30%范围内确定,当然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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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损失费法律不会支持,抚养费按照实际情况,具体可以当面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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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得不到支持。孩子如果女方抚养男方应该按月或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一般根据男方工资收入的20%-30%的范围给付。如果有条件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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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太高,而且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孩子抚养费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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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抚养孩子,可以要求抚养费。
青春损失费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当然对方当事人自愿给付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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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合理不合理的 不想给就不给了的 想给也可以给的 你具体可以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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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孩子如果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该按月或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为止。抚养费一般根据一方工资收入的20%-30%给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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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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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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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