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我是一个合伙企业的主管人,破产后债主总是追着我要,可我能力有限,不能全部清偿,让他们去和其他合伙人要,却说法律有规定,能只追你要,你们内部的事,自己协商.我不管.真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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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你偿还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要求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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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只向你追偿债务,但是你可以在清偿债权人以后,向你的合伙人主张你替他们支付的债务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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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既然是合伙 所有的合伙人都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但是 你在偿还后可以找其他的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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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一,别人就有权利向你们合伙人中的任一索要,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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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你承担责任以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就其应承担的部分债务进行追偿
刘顺律师:1360532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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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